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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(选调)8人公告
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,建立科学、公正、规范的用人制度,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,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,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6号令)、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》(湘人社发[2011]45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》(湘组发〔2015〕26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本单位编制、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,经研究,公开招聘(选调)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(选调)原则
(一)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;
(二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;
(三)坚持工作需要、人岗相适,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;
(四)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。
二、招聘计划
本次招聘(选调)岗位5个,计划招聘(选调)共8名,其中: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;面向全市机关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名(工勤岗人员除外)。(详见附表1)
三、招聘(选调)条件
(一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3.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,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;
4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.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,均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,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名应聘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2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3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4.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,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;
5.法律、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(二)面向全市机关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3.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;
4.在全市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,没有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最低服务年限已满(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);
5.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;
6.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;
7.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选调:
1.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;
2.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、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;
3.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,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4.存在违规破格提拔、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;
5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招聘(选调)程序
(一)发布信息 招聘(选调)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、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、株洲市工信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。其他各环节信息在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、株洲市工信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,请考生及时关注查阅。
(二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0年7月8日-7月15日(工作日上午8:00—12:00;下午15:00-18:00)
2.报名地点: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(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35号,403室)
3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4.报名要求:
(1)自行下载自行下载《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(选调)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、附件3)如实填写;公开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,并将《报名表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();
(2)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;
(3)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(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下载并打印,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,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);
(4)工作经历证明(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、实践、兼职,均不算工作经历,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,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);
(5)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(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);
文章来源:《工业和信息化教育》 网址: http://www.gyhxxhjy.cn/zonghexinwen/2020/0717/38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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