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之下,数字经济展现出强大的活力和韧性,成为了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。7月15日,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资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内的十三部门,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》。
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15个新业态新模式,并就支持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、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进行了全面部署。
值得一提的是,新个体经济将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,支持微商电商、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、分时就业;大力发展微经济,鼓励“副业创新”,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、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,鼓励微创新、微应用、微产品、微电影等万众创新;引导“宅经济”合理发展,促进线上直播等服务新方式规范健康发展;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,探索多点执业,支持建立灵活就业、“共享用工”服务平台,探索适应跨平台、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、社会保障等政策。
微商继续前行,法律仍待规范
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公开发声支持微商,并且是多个部门联合表态。思埠集团董事长吴召国感慨,“微商终于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了,被鄙视了7年了。”不少微商人士也喜大普奔,表示“微商们终于熬出头了”、“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”!
然而,也有不少人对此提出质疑。“微商企业有几家具有真正的科研实力和生产实力、售后服务实力的?”有业内人士匿名指出,“除了玩模式吸引人,有保障的微商企业很少,拥有研发生产工厂的更少,韭菜倒是割了一波又一波,真正赚钱的基本是总代,囤货族都在为这一商业模式交智商税。发展快不代表长久,尽管是国家层面进行提倡和支持,但微商企业鲜少有这个硬实力。”
诚然,化妆品是为最热门的微商产品之一,其代理模式早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,而传统意义的微商品牌基本都是代理模式、多级分销为主,也有许多微商品牌转型社交电商,实则大体规则玩法与此前并无二致。
微商最常被人诟病的,一是以社交平台微信作为交易平台,交易过程中容易导致主题难追溯、交易性质难确定等不可控问题。
“电商法规定对进行电子平台交易的都要主体登记,但对于‘零星小额’交易可免登记,这就让许多微商有机可乘。而且微信交易并没有专门的规定进行约束,导致当下微商问题层出不穷。”北京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如是指出,而且微信交易具有半封闭性质,和淘宝、京东等的公开点击购买方式存在差异。尽管微商在销售方式上有的已可借助电商平台、第三方APP或结合线上直播辅销,但多数仍是以简单的转账记录为凭证。
二是品牌一旦打上“微商”烙印,就似乎背负着原罪,想要培育出线上高端品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。
在人们的潜意识中,部分微商品牌会以“假洋牌”造势,更有甚者会找“黑作坊”负责代加工,尽管目前境外注册的公司、个体户等已无法再通过“境外委托”的方式进行国产非特备案,大多数也都会找深具影响力的代加工厂负责生产,用以提高品牌的整体品质,但其自主研发能力仍是极为匮乏,即便营销造势不断,代理模式却难以同步提升。此外,微信销售既没有流量成本,又没有促销成本,利润甚至可达至电商的3倍以上,这也让不少从业者对其侧目。
但,存在即合理。且不得不承认的是,微商品牌在私域营销领域做得尤为出色,也由此博得了不少品牌和实体商家的争相效仿。
疫期实体经济严重受挫,许多商家通过微商朋友圈、社群秒杀等方式卖货,有效地解了燃眉之急,而这些方式都被证明是微商的“惯用伎俩”。“微商的本质和价值已经被新零售和电商平台取而代之。”有业内人士表示,“事实上,无论是电商、实体、社交电商都只是销售渠道的一种,不能因为新兴渠道而否定产品或品牌本身,好的产品是适合多元化销售渠道的。”
目前涉足微商的传统品牌不胜枚举,其中不乏欧诗漫、一叶子等国内知名品牌,且梵蜜琳、TST等微商原生品牌的崛起,这种品牌化的发展也在使这个圈层变得日渐规范化。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,全民微商热或将进一步发酵,微信更应加强对于电商交易的规定与监管,也期望国家层面能将电子商务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调整轨道,并出台关于微商交易的专门法律。
文章来源:《工业和信息化教育》 网址: http://www.gyhxxhjy.cn/zonghexinwen/2020/0717/38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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